2023-12-13
(一)公(gong)示内容
本项目于2023年12月13日~2024年10月13日(ri)对(dui)项目配套建设的环(huan)境保护措施进(jin)行调试。
(二)征求意见(jian)的公众(zhong)范(fan)围
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(wei)内的公民(min)、法(fa)人和其(qi)他组织。
(三)公众提出意见的(de)方式和途(tu)径(jing)
公众可(ke)以(yi)通过信函、传真或者其他方式,在(zai)规定时(shi)间内(nei)将填(tian)写的(de)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(wei)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(xiang)有(you)关(guan)的(de)意见和建议(yi)。
(四)公众提出意见的(de)起止时(shi)间(jian)
公众提出意见的起(qi)止时间(jian)为本公告(gao)公布(bu)之日起3个月内。
联系人(ren):何丹
联系电话:13572513220
新疆天池能源(yuan)有(you)限责任公(gong)司
2023年12月13日